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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管行业‘营改增’追踪执行延期同业反馈难题

    信息发布者:红苹果呢
    2017-07-05 15:21:05   转载

    资产管理行业“营改增”再度延期。

    6月30日,财政部赶在7月1日前的最后一刻发布了《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56号文”),对资管行业的相关增值税问题进一步明确,并延迟新规执行时间为2018年1月1日。

    事情起源于2016年12月财政部《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140号文”)的出台,将资管行业纳入增值税的征缴范围,而考虑到征缴问题的复杂性,今年1月,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再次印发《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下称“2号文”),将资管行业征收增值税的时间推迟到2017年7月1日。

    值得注意的是,56号文是在2号文对140号文进行延期后再次将资管产品营改增的执行期推迟。

    在日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资管机构采访中发现,由于140号文存在的争议尚未明确,临近7月1日时间线让行业十分焦虑,操作细则备受期待。

    “新规与我们之前的预期相比较为符合。”7月4日,博时基金财务部相关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此次新规明确资管产品为简易征收,且税率为3%,较金融业6%的增值税率及一般征收法相比,适当减轻了税负及资管产品增值税计算工作量,体现了国家对资管行业的重视。”

    新规划范围、降税率

    根据56号文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同时,56号文还首次在税收文件中列举了资管产品及资管产品管理人的范围。

    普华永道分析指出,在此前的文件中,对上述两个范围的界定较为模糊,给纳税人遵从和税务机关征管增加了难度。值得注意的是,56号文还允许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另行规定其他资管产品管理人及资管产品,这表明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演变,范围也可能随之调整。

    事实上,针对56号文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计税方法,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对于资管行业来说是重大利好。

    “首先,采用简易计税避免了管理人需要将进项税额"分摊"到不同产品的复杂过程;其次,考虑到资管产品运营中可抵扣项目不多的实际情况,3%征收率对于降低资管产品运营期间的税负将产生积极影响;最后,简易计税使得管理人可以比较准确地预测某一产品的税负情况,有助于投资者及时了解"税后净收益"。”普华永道分析认为。

    然而,在华泰证券分析看来,由于在之前的预期中,普遍认为资管行业涉税问题过于复杂,收入类型上涉及票息收入、价差收入、红利收入等,产品类型包括保本与非保本,标准化与非标准化等,如此复杂很可能导致无法开征增值税,目前也确实没有实际广泛征收,明确按3%简易征收后,相当于与预期相比是增加税负,利空资管行业。

    部分细节仍待明确

    实际上,在新的缴税安排出台后,不少机构都对新规表示关注。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联讯证券、华泰证券、华创证券等超10家券商对56号文做出专项解读。

    据前述博时基金财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司目前正安排相关员工认真学习及研究增值税相关政策文件;参加税务局、事务所及基金业协会等外部机构举办的培训;邀请知名财税专家到我公司培训及举办公司内部培训,提升全员纳税意识;及时投入人力、物力对公司及资管产品增值税相关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公司已经关注到相关文件,知道税收的事情以后会成为大问题,不过目前还没有正式开始处理,”7月4日,深圳一家小型私募机构合伙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考虑到明年即将实施,可能会在年底前再与财务公司商讨处理对策,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此外还会继续关注政策动向以及其他机构比较成熟的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56号文明确了资管产品的简易征收方式以及相关的范围划分,但是实施过程中待明确的地方依然存在。

    “新的政策目前尚需有进一步的官方操作细则出台,比如如何界定保本尚缺官方定义。”前述博时基金人士表示。

    譬如对于合同中约定了回购或赎回、优先级投资人取得固定回报、回拨机制等条款如何界定,是否属于 140号文中“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这些情况都是认定保本中存在争议的地方。

    此外,针对资管产品范围的划分也存在不明确之处。譬如有机构提出的对于合伙型私募投资基金,已经按6%缴纳增值税,可能导致与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税负不一致的情况等。

    而毕马威中国税务合伙人罗健莹此前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假如按照简易计税方式执行,可能对各资管产品管理人而言,至少与一般计税相比所带来的影响减少一些,但对于嵌套式的资管机关安排可能还是会带来重复征税的问题,嵌套层数越多重复征收越严重。”

    “140号文出台后公司一直处在观望状态,当时行业内的争议很大,公司也在等待税务部门的进一步细则。这次新规出台,又延长了执行时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公司的适应压力,相信之后行业内会有一个成熟的处理方式。”前述机构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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